《论七杀》 夫七杀者,亦名偏官,喜身旺合杀、喜制伏、喜阳刃;忌身弱、忌见财,生忌无制。 身旺有气为偏官,身弱无制为七杀。 凡有此杀不可便言凶?有正官不如有偏官,多有巨富大贵之人;惟其身旺合杀为妙。 如甲以庚为七杀,喜丙丁制之;乙合之,谓之『贪合忘杀』。 七杀却宜制伏,亦不要制之太过;盖物极则反为祸矣! 身旺又行身旺之运为福。 如身弱又行身弱之乡,祸不旋踵。 四柱中元有制伏,喜行七杀运;元无制伏,七杀出为祸。 如行身旺乡,更有阳刃,贵不可言;但忌财旺,财能生杀故也。岁运临之,身旺亦多灾;身弱尤甚。 甲申、乙酉、丁丑、戊寅、己卯、辛未、癸未,此七日生主杀,性急伶俐、心巧聪明。 如见杀多者,主人凶夭贫薄;月见之重,时见之轻。何也?日七杀,只一位见之,如年时再见,杀多为祸;却要制伏之乡,又要身旺有制伏为权,最怕冲与阳刃大凶。 时七杀只一位,要本身旺,如年月时三处有制伏为福;却要行杀旺运,运三合得地亦发;若无制伏,则要行制伏为福。 行杀旺运无制伏,则祸作。 时上七杀,却不怕阳刃,而亦不畏冲。 如【辛丑,乙未,乙卯,丙子】:此命身旺,生于六月之中,岁干透出辛丑为七杀;喜得丙子合辛丑之杀,乃贵而有权。 如【甲午,丙寅,庚子,丙子】:此命身弱,见火局,又见月令丙寅七杀,时又见丙子;火剋庚金,金死于子,身弱杀旺,又无制伏,宜乎带病贫薄。 如【丁巳,戊申,壬子,戊申】:此命身旺,见二戊为七杀,引归于巳;丁与壬合,戊与癸合,金又长生于巳,戊禄在巳;乃壬戊二字俱旺,所以贵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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