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字类别起名法中姓名的格式:
“夫姓十妇姓十氏”与“父姓+母姓十名”。汉族人的名字一般只有父姓,少数是母姓的。可是您大概没有注意到,汉族人的名字还有这么两种格式:夫姓十妇姓+氏;父姓+母姓+名。这两种格式的发展趋势,恰好是一衰一兴。这一衰一兴,反映了同一个社会现实——妇女地位的提高。
先说说“夫姓+妇姓+氏”的格式。这种格式只限于已婚妇女。在旧社会里,很多妇女没有名字,出嫁前就称“某氏”,出嫁以后,在自己的姓前面再加上丈夫的姓,成了“某某氏”。这种取名格式,完全是妇女受压迫的产物,它意味着,妇女不仅不配有自己的名字,而且在嫁人后,就完全成了夫家的人,连自己的姓也不能独立了,这当然是非常不合理的事。
随着妇女的解放,这种格式已逐渐被淘汰。从我们掌握的人口普查抽样材料来看,到50年代中期,几乎就没有人用这种格式取名了。河北省广平县蒋庄乡是个很典型的例子。这个乡在20世纪20年代和20年代以前出生的妇女,除个别几例外,一律叫“某某氏”,30年代出生的妇女,叫“某某氏”的就成为少数了。解放以后出生叫“某某氏”的仅有几例,而且都出生在50年代初。这个乡妇女姓名的变化,是我国妇女地位变化的一个很好的写照。
今天,一方面女孩子一出生就有了自己的名字,另一方面,原来叫“某某氏”的妇女也有很多改名的。有人彻底些,把夫姓去掉,完全用自己的姓和名,也有人只是把“氏”换成了名字,像“陈张菊如”、“王哈淑秋”就属于此类。和“某某氏”的衰落相反,另一种取名格式,即“父姓+母姓+名”的格式却随着妇女地位的提高出现了。实际上这种命名方法过去也有,但那是个别的现象。近年来,用这种方法命名的比较多见,逐渐也形成了一种取名的格式。自从人类进入父系社会以来,子女继承父姓,似乎是天经地义的,姓母姓要算是例外,这实际上是男权的一种体现。新社会男女平等了,不过命名习惯上还保持着原来的传统。但是有些家庭已经不满足于男女在实际生活中的平等,他们要使这种平等关系在名字当中也体现出来,于是开始突破传统的命名习惯,在子女的名字中给母姓一席之地,在父姓后面加上了母姓。比如父姓杨,母姓江,孩子叫杨江海;父姓张,母姓向,孩子叫张向红;父姓陆,母姓阳,孩子就叫陆阳春、陆阳辉。
这种姓名格式有它的独特之处,有意思的名字啊!还有的家庭干脆就用母亲的姓作为孩子的名,比如父姓杨,母姓江,孩子就叫杨江;父姓李,母姓黎,孩子就叫李黎;父姓白,母姓华,孩子就叫白华。这种格式,也挺简单新颖。
当然,对于怎样来分析这种姓名格式,目前还有争议。拿 “陈张海”来说,陈是父姓,张是母姓,那么他的姓是什么呢?是姓陈还是姓张?我们倾向于解释成姓“陈”,母姓“张”可以算是名的一部分。因为“陈张”毕竟是一种暂时的组合,如果陈张海的后代仍以“陈张”为姓,并延续几代的话,“陈张”就可能成为一个新的姓氏了。事实上,有些复姓就是这么形成的,但从目前情况看,这种可能性并不很大。
这种格式怎样使用最好呢?第一,“父姓+母姓(即名)”的格式虽新颖,但不宜用得太多,特别当母姓又是一个人名常用字的时候,如英、华、玉、明、江等等。因为这样的更名实际上等于取单名。因而会使重名增加。最好还是采用“父姓十母姓+单字名”的格式,这样起名,看起来,名是单字,但实际在这个名字中,起区别作用的因素是三个,即父姓、母姓和名,它和双名—样,可以降低重名率,同时又比一般的双名新颖。第二,在 “名”的部分也可以尝试用以字,这样整个名字相当于一个三字名,对降低重名率更有好处。
综上所述,我们汉族人的名字格式有这么几类:①单姓+单名;②复姓+单名;③单姓+双名;④复姓+双名;⑤单姓十三字名;⑥夫姓+妇姓十“氏”(或名);⑦父姓+母姓十名。
在这几种格式中,使用最普遍的是前四种。为了减少生僻字,降低重名率,建议取名时多选择双名。第5和第7种是两种比较新颖的格式,也可以考虑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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